文/李俊慧 校对/陈莉
“上涨40%。”
从最高1万亿美元(2017年),攀升至最高1.4万亿美元(2019年),苹果公司的总市值涨幅还是比较喜人的。
对于近三年苹果公司总市值的走势,用“节节高升”概括并不夸张。
回顾过年三年苹果公司股价走势,其与高通就专利纠纷达成和解时属于明显的“拐点”。
自此之后,苹果公司的股价走势结束了“区间震荡”,转为“单边上涨”。
在苹果和高通专利诉讼大战期间(2017年1月至2019年4月间),苹果公司的股价“最低114.76美元,最高233.47美元”,总体走势是“区间震荡”。
2019年4月17日,苹果、高通双方宣布达成和解协议。
此后,苹果公司的股价从“最低174.99美元”攀升至“最高327.85美元”。
在苹果和高通达成全面和解之后(2019年4月至今),期间仅有1个月小幅回调,连续走出了8个月单边上涨走势,目前基本在“300美元至327.85美元”区间波动。
由此可见,苹果和高通达成专利和解协议,对苹果可谓“有百利无一害”。
那么,在这场注定会以和解告终的专利纷争中,高通的专利到底是“纸老虎”,还是含金量颇高?
这次战场遍布全球多个国家、前后持续三年多时间的专利较量,又给行业留下了哪些思考和遗产?
巨头全球对决:苹果指高通垄断,高通诉苹果侵权
回顾和盘点苹果与高通之间的全球专利对决,苹果公司祭出的“杀手锏”是“反垄断”,而高通的反击策略则是“专利侵权”。
因此,苹果在美国、英国和中国等多个国家,都以高通为被告提起了相应的反垄断诉讼。
而对于苹果公司的挑衅,高通则以专利侵权为由,在包括美国、中国和德国多等在内的全球多个国家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高通的目的是向苹果和外界证明,其向包括苹果公司在内的各个智能手机厂商收取专利许可费用“天经地义”。
2017年1月,苹果公司率先“亮剑”。
2017年1月18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基于苹果的投诉和举报,将高通诉至法院,诉称高通涉嫌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保护其在手机芯片中的垄断地位。
而高通公司对苹果公司的全面反击时间,则大概在2017年7月。
2017年7月6日,以苹果涉嫌侵犯其专利为由,高通分别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高通率先在美国打响专利反击战。
高通诉称“部分iPhone机型侵犯了其六项专利”,并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苹果在亚洲组装的iPhone发布“有限排除令”,阻止iPhone在美国出售、广告、展示、市场营销和仓储活动。
同样是2017年7月,因涉嫌专利侵权,高通将苹果公司诉至德国慕尼黑地区法院,寻求在德国禁止销售部分iPhone机型。
自2017年11月起,针对苹果公司涉嫌专利侵权,高通公司又在中国市场全面出击,先后在北京、福州、青岛、南京、广州等多地法院,共计提起了不少于24件专利侵权诉讼。
战局转机出现:高通在全球多地法院获“禁令”支持
在涉案专利权利内容为“使消费者能够调整和重设照片的大小和外观”和“手机上浏览、寻找和退出应用时通过触摸屏对应用进行管理”等两项被判有效的专利中,高通向法院申提出的诉中禁令(“禁售”申请)获得法院。
2018年11月30日,根据高通公司的申请,福州中院经审理认为,高通公司向法院提交的现有证据能够证明苹果公司涉嫌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涉案专利。
福州中院并据此做出裁定,要求苹果公司“立即停止进口、销售或许诺销售iPhone 6S、iPhone 6S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等在内共计七款手机”。
2018年12月20日,高通公司发布声明称,慕尼黑地区法院认定苹果侵犯高通公司与降低智能手机功耗有关的知识产权,并授予了高通公司所请求的永久禁令,要求苹果公司停止在德国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销售侵权的iPhone。
2019年3月15日,针对此前高通起诉苹果专利侵权,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的陪审团认定苹果公司的iPhone7、7Plus、8、8Plus和X侵犯了高通两项专利号为8,838,949和9,535,490的美国专利,此外苹果公司的iPhone 8、8 Plus和X侵犯了高通专利号为8,633,936的美国专利。
据此,陪审团判决苹果公司应为专利侵犯行为向高通支付自2017年7月6日提起诉讼起、至庭审结束期间的损害赔偿3100万美元,赔偿标准为:苹果每部终端需向高通公司赔偿1.41美元。
可以看到,在苹果公司多地起诉高通涉嫌垄断的纠纷尚未有显著进展前,在全球多地起诉苹果涉嫌专利侵权的案件中,高通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双方的专利实力已经高下立判。
一方面,其在中国和德国的法院,获得了诉前或诉中“禁令”裁定或判决支持;另一方面,在美国本土市场,高通也拿到了专利侵权案件阶段性胜诉的结果。
全球较量遗产:高通专利有效率60%,全部无效率仅18.5%
据不完全统计,高通至少拿出了24件专利在国内法院起诉苹果公司。
作为应对之举,苹果公司对所有涉案专利都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
有趣的是,苹果还额外对高通3件未在国内提起诉讼的专利提起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事实上,从高通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审理情况,可以窥见高通专利的整体质量或含金量。
对于被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机构改革后,名称调整为:国际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审理后,审查决定结果主要分为三种:
1)维持专利权有效,
2)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3)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截至2020年2月15日,苹果公司对高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中,共计27件专利都有了无效宣告请求审理结果,合计作出31份“审查决定书”。
从时间上来看,苹果公司对高通持有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分布于2017年至2019年。
其中,2017年提起了四次,2018年提起了25次,2019年提起两次。
其中,1件涉案专利第二次无效宣告请求的审理结果为“维持专利权有效”,1件涉案专利第二次无效宣告请求的审理结果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2件涉案专利第二次无效宣告请求的审理结果为“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其中,被判“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书共计16件,即“专利权全部有效率”占比为59.3%;
被判“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书共5件,即“专利权全部无效率”占比为18.5%;
被判“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书共10件,即“专利权部分有效率”或“专利权部分无效率”占比为37%。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三种结果的比例之和大于100%,这是因为苹果公司对4件专利提起了两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此外,如果剔除高通未起诉但苹果主动发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3件专利,高通涉案专利的有效率预计可能会更高。
伴随苹果与高通达成全面和解协议,双方之间遍布全球的专利大战硝烟就此消弭,丧失了在司法环节对相关专利价值评估或评判的机会。
不过,双方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也给专利行业留下了重要战果——那就是专利无效宣告被判有效率和专利含金量评估“参考标尺”。
众所周知,但凡选择发起专利诉讼,原告都会精心准备,据以起诉的专利都应该是经初步评估,专利稳定性和含金量都比较高的部分,高通也不例外。
而这或许是苹果和高通之间全球专利对决之后,给行业留下的最重要“遗产”。
简单说,如果后续其他厂商之间发生专利诉讼,一方涉案专利被判有效率达到60%左右,那么,这足以说明该公司的专利实力或技术“含金量”。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长期关注、及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